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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人员档案可在京保存

1999-07-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近日有条件地开办了非北京户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保存业务,此举不仅受到广大非北京户籍人士的欢迎,也是北京市为吸引外地人才服务首都在人事工作上改革的又一尝试。

经常有外地朋友向记者抱怨,在北京的外企工作了多年,但人事档案关系却不能在北京存放。如今,一些非北京户籍人员的后顾之忧解决有望。来自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消息称:非北京户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保存业务的条件是:

一、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立户存档单位聘用的人员;

二、存档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是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存档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四、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原则上只对存档人员聘用单位所在户籍地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五、办理此业务的委托存档单位及所聘用人员需与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有关协议书和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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